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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脑部与区域氧饱和度检测仪采购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医院脑部与区域氧饱和度检测仪采购已经招标人批准招标,招标人为新里程医院,资金来源自筹。
2.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医院脑部与区域氧饱和度检测仪采购
2.2招标编号:
2.3招标范围及内容:脑部与区域氧饱和度检测仪采购,数量1套。
脑部与区域氧饱和度检测仪(脑血氧检测仪)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脑部与区域氧饱和度检测仪
1
套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4供货或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生效后30天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合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投标人须为医疗器械生产商或经销商,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生产商所投产品如非本企业生产的还须提供该产品生产厂家或总代给予的授权书或代理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应具有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及需要提供产品厂家或总代给予的授权书或代理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授权或代理证均须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品牌的生产厂家或总代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或包含售后服务承诺条款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
3.3投标单位须提供年1月1日以来销售所投标设备的业绩合同(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至少1份。
销售所投标设备的业绩合同,网上报名时要求上传合同采购方为终端用户(医院)的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仅提供业绩表业绩无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公告时间:年3月30日至年4月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4月13日9时00分,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安钢集团电子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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