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作业环境可燃性气体(含甲烷)、有毒气体和氧气检测报警仪。
2引用标准
GB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总则
GB.1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
GB.2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隔爆型电气设备“d”
GB.4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本质安全型电路和电气设备“i”
GB.10电工电子产品应用环境条件导言
GB.5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垂直冲击跌落试验条件
GB气体分析校准用混合气体的制备称量法
GB气体分析校准用混合气体的制备渗透法
3术语
3.1检测器
由采样装置、传感器和前置放大电路组成的部件。
3.2传感器
将样品气体的浓度转换为测量信号的部件。
3.3指示器
指示气体浓度测量结果的部件。
3.4报警器
气体浓度达到或超过报警设定值时发出报警信号的部件,常用有蜂呜器、指示灯。
3.5检测范围
报警仪在试验条件下能够测出被测气体的浓度范围。
3.6检测误差
在试验条件下,报警仪用标准气体校正时,指示值与标准值之间允许出现的zui大误差。
3.7报警误差
在试验条件下,报警仪用标准气体校正时,报警指示值与报警设定值之间允许出现的zui大误差。
3.8报警设定值
根据有关法令或标准或现场状况,报警仪预先设定的报警浓度值。
3.9重复性
同一报警仪在相同条件下,对同一检测对象在短时间内重复测定,各指示值间的重合程度。
3.10稳定性
在试验条件下,报警仪保持一定时间的工作状态后性能变化的程度。
3.11响应时间
在试验条件下,从检测器接触被测气体至达到稳定指示值的时间。通常,读取达到稳定指示值90%的时间作为响应时间。
3.12恢复时间
在试验条件下,从检测器脱离被测气体至恢复监视状态的时间。通常,读取恢复到稳定指示值10%的时间作为恢复时间。
3.13监视状态
报警仪发出报警前的工作状态。
3.14报警状态
报警仪发出报警时的工作状态。
3.15故障状态
报警仪发生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的状态。
3.16零气体
不含被测气体或其他干扰气体的清洁的空气或氮气。
3.17标准气体
成分、浓度和精度均为已知的气体。
HNAG霍尼艾格,愿安全与您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