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检测仪 >> 检测仪介绍 >> GBT128062011实验室玻璃仪器
GBT-实验室玻璃仪器单标线容量瓶单标线容量瓶(以下简称容量瓶)的规格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实验室用玻璃容量瓶。
耐碱性能检测GB/T-玻璃耐沸腾混合碱水溶液浸蚀性的试验方法和分级
耐酸性检测GB/T-玻璃在℃耐盐酸浸蚀性的火焰发射或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方法
耐水性检测GB/T6582玻璃在98℃耐水性的颗粒试验方法和分级
内应力检测GB/T-玻璃仪器内应力检验方法
耐酸性测试GB/T-玻璃耐沸腾盐酸浸蚀性的重量试验方法和分级
检验实施和检验结果
检验项目、检查水平和接收质量限(AQL)应符合表10规定。
由生产厂按表10的型式检验项目进行抽样检验。型式检验合格,其代表产品出厂检验合格的批,可整批交付使用方。型式检验不合格,应停产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直至型式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型式检验不合格周期生产的产品不应出厂,已出厂的产品应追回。
型式检验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正常生产时,型式检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