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检测仪 >> 检测仪资源 >> 涿鹿交警大队曝光酒驾醉驾人员第六十三期
“酒驾猛如虎”,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很多严重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轻则罚款扣分吊销驾驶本,重则车毁人亡害人害己。为此,涿鹿交警对酒驾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查处态势。
在此,交警蜀黍奉劝各位心存侥幸者
请不要用端起酒杯的手,握住生命的方向盘!
处罚不是最终目的,驾照可以再考,
但生命不能重来……
现曝光近期酒后驾车驾驶人名单。
望大家引以为戒
1.刘某某
5月30日22时16分,刘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冀G6**1T的小型汽车在涿鹿县合符大道合符小学路段被查获,经过酒精检测仪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1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0元罚款,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2.付某某
6月04日22时24分,付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冀G8**P5的小型汽车在涿鹿县X公里米被查获,经过酒精检测仪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63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0元罚款,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3.刘某某
6月05日15时14分,刘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冀GR**52的小型汽车在涿鹿县正阳线公里米被查获,经过酒精检测仪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7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0元罚款,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酒驾醉驾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我们将始终坚持严管严查不放松
也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
珍爱生命、拒绝禁驾
酒驾醉驾处罚“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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