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检测仪 >> 检测仪介绍 >> 枝江市江汉路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第二次
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枝江市江汉路小学的委托,拟就枝江市江汉路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枝江市江汉路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第二次)。
2.采购需求:根据枝江市教育局装备工作计划,为满足学校教学需要,特新采购2间科学教室、1间音乐教室、1间美术教室、1间书法教室、1间舞蹈教室仪器设备(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3.预算金额:27万元
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5.样品提供的规定:本项目要求提供样品
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否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可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按照采购文件约定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采购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时间和地点
1.领取时间:年10月11日至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磋商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原件在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枝江市国际大酒店一楼)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领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10月21日9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30分钟前开始受理响应文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枝江市教育局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枝江市珠海路36号)。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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